澎湖縣媽宮建城補償執照

創作者: 許玉河

時間: 2020/7/22 上午 12:00:00

關鍵字: 合發號;村落記事;許玉河;許魁;媽宮;澎湖;澎湖故事

清法戰爭後,閩浙總督楊昌濬、台灣巡撫劉銘傳親履澎湖會勘,提出「本爵部院查澎湖一島孤絕,為閩台門戶,必須禦築堅厚砲台,購置精利大砲,選派勁旅駐紮,方足以守禦。」多次奏請加強澎湖的海防,並建議於媽宮建城。清廷採納其議,將福建海壇總兵與澎湖協鎮對調,並任吳宏洛為澎湖首任總兵。 1886年(光緒12年),吳宏洛抵澎後,即奉命建媽宮城。媽宮城於同年12月起開始築建,於1889年(光緒15年)10月完工,共花費23,537兩。媽宮城的建築也讓整個媽宮街區重整,許多民宅伙館被迫遷移或以地易地,並由官方造冊發給執照。 該份執照,即為許魁因土地屋舍被徵收而為官廳補償所給予之證明。許魁,合發行的創辦人,原在媽宮館口一帶(原銅山館前)以販售番薯籤、雜糧為業。西元1900年(明治33年)年媽宮郊商整頓臺廈郊業務,並奉天上聖母為主神,每年輪當爐主二名,分上下期辦理,合發號為其中的爐主之一。許魁育有五子,元、梏、鐘、波、鵬。合發號後來由許波掌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