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作者: 洪春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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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字: 大池村洪姓;西嶼鄉;西嶼鄉老照片;洪春寶;洪顏玉蘭;馬公;許清欽;澎湖老照片;澎湖縣
照片攝於1969年(民國58年)澎湖縣西嶼鄉大池村32號的洪家舊宅庭院,由大姊洪春寶拍攝,左方可見母親洪顏玉蘭正要幫洪春芝洗澡,大廳的門前是父親洪頭與許清欽合照,長凳上坐著三哥和四姊。 大姊在農會上班後,外派至馬公時認識統一皮鞋店第二代老闆許清欽,拍照時許清欽19歲,為了追求22歲大姊洪春寶,幾度來到洪家舊宅,拍攝許多照片,也與洪家的家人有不錯的交情,但後來許清欽並未如願與洪春寶結婚。 小孩們所坐的板凳後方有一個大同牌綠色電風扇,照片左邊有一個雞寮,當時村民會在庭院飼養雞或豬等牲畜,早上讓動物在庭院自由活動,晚上再趕回寮舍。原拍攝地點大池村32號的洪家古厝於1980年代(民國70年代)拆除,遷至現在大池村內的澎3線上。新住處是當時洪頭到台灣學習建築連棟式的透天房子,並親自規畫類似的住宅設計,之後再請來澎湖縣湖西鄉的師傅建造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