良文港派出所及其巡查

創作者: 魏廷朝

時間: 1999/12/1 上午 12:00:00

關鍵字: 日治時期;澎湖;澎湖事情

本圖來自第十七期《硓𥑮石》季刊〈澎湖事情〉之翻譯文,譯者為魏廷朝。圖為良文港派出所及其巡查,本張照片翻拍自昭和七年(1932)的《澎湖島大觀》。澎湖廳又設二支廳,下有二十個警察官吏派出所,此為良文港的派出所。澎湖因地理環境限制,犯罪率頗低,又因地緣關係,思想犯、智能犯極少,犯罪種類以賭博為第一,此外還有竊盜、傷害、通姦等,一年內移送法院的案件數不過百件。在普遍的民情中,廳內家戶從事產業農家多於漁家,然而在性別分工上,男子多以出外就業、漁撈為業,女子則專責農務。特別的是,女子以讓男子從事農務為恥,而多數男子也不願意下田,因此即使在農忙時返家,卻仍不願協助農事,而成天遊蕩,這可能對地方治安造成部分影響。